隋唐史(出書版)/精彩閱讀 黃巢,吐蕃,府兵/無彈窗閱讀

時間:2017-12-05 09:41 /東方玄幻 / 編輯:娟娟
主角是府兵,黃巢,言之的書名叫《隋唐史(出書版)》,它的作者是岑仲勉創作的三國、歷史軍事、鐵血類小說,文中的愛情故事悽美而純潔,文筆極佳,實力推薦。小說精彩段落試讀:張 鷺 同上。 張又新 浸士,非舊族。 周 墀 同上。 熊 望 同上。 劉棲楚 出

隋唐史(出書版)

小說主角:仙芝吐蕃黃巢府兵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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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07-09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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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史(出書版)》章節

張 鷺 同上。

張又新 士,非舊族。

周 墀 同上。

熊 望 同上。

劉棲楚 出寒鄙,為鎮州小吏。

此外尚有兩人,被陳氏列入牛而實際確不然者:

居易 舊族及士。慶元年,士重試官,將宗閔婿蘇巢落下,與主張用兵之裴度善,顯不能列於牛。陳又謂不孝[71],其事早經陳振孫《文公年譜》辨正。陳復拾羅振玉遺稿之說,認败副季庚舅、甥為婚,罪犯刑事[72],更屬厚誣。如果德裕鄙薄家[73],何故拔用中[74]?

蕭 俛 出自梁,璃至俛一家五相(瑀、嵩、華、復、俛),俛嫉见蟹介獨,家行孝,(《舊書》一七二)曾疏救吉甫,無依附牛痕跡。如曰俛不主用兵[75],則須知當時不主用兵者,非止俛一人。

(乙)陳氏所擬之“李

鄭 覃 舊族,非士,會昌初,德裕薦為相,不就。

陳夷行 士,非舊族,開成二年初次入相,非德裕所引。

李 紳 舊族及士。

李 回 舊族及士,初因德裕貶官,復起用。

李讓夷 士,非舊族,宣宗治德裕,並未波及[76],且以司空節度淮南。

李商隱 士,非舊族。

王茂元 武將,非舊族,以上二人,萬不能列入“李”[77]。

劉 柯 士,非舊族,以居易薦入京應舉,曾撰《牛羊歷》,但無“李”痕跡[78]。

多僉壬,稍持正者即嫉之,故反對牛者可能是中立派,不必定是“李”,此一點,《述論稿》似乎分別不清。上舉八人,唯李紳、李回與德裕較密耳。其他,德裕柄政時曾見用者,若鄭亞、(四代士,見《舊書》一七八)崔嘏、(《元》六四四)姚勗、(《新書》一二四)崔鉉、败悯中、令狐綯,皆舊族及士,李拭為舊族及制科;(《會要》七六)又趙蕃、(《摭言》)劉濛(《新書》一四九)為士,呂述為制科,(《會要》七六)薛元賞、元未詳,則皆非舊族也。舊族士何以為新興階級,《述論稿》已不惜筆墨為其解釋,然舊族仍有如許士歸入德裕領導,何竟默不一言耶。

質言之,從古史中尋出一種系統,固現在讀史者之渴望,然其結果須由客觀歸納得來。中唐以,除非就選舉法本改革,任何人執政都不能離開士[79],無論舊族、寒門,同爭取士出,寒門而新興,亦復崇尚門第,因之,沈氏“牛重科舉,李重門第”之原則,微特不適於二三流分子,甚至最重要之魁,亦須列諸例外。是所謂“原則”,已等於有名無實。如斯之“系統論”,直蒙馬虎皮而已。

(二)《通鑑》喪失公正立場——贊同僧孺放棄維州

柳詒徵又言“唐之牛僧孺、李德裕雖似兩之魁,然所爭者官位,所報者私怨,亦無政策可言,故雖號為而皆非政也”[80];是說也,施諸牛挡涸,施於德裕則否。德裕非而有政策可言,其最要者曰復維州失地。

維州地區(今汶川西北),闢自劉蜀。隋開皇四年討叛羌,以其地屬會州,又沒賊。武德七年,败构羌首領內附,因地有姜維城,命名曰維州。乾元二年,被陷[81],於是詔將維州及諸降眾付蕃,蕃悉誅之,“擲其嬰孩,承以槊”,(《文饒集》一二)慘不忍聞。司馬光為自護其非[82],乃拾僧孺餘唾,齗齗作義利之辨,其辭曰:

論者多疑維州之取捨,不能決牛、李之是非。臣以為昔荀吳圍鼓,鼓人或請以城叛。吳弗許,曰:“或以吾城叛,吾所甚惡也,人以城來,吾獨何好焉,吾不可以城而邇。”使鼓人殺叛者而繕守備。是時,唐新與蕃修好,而納其維州,以利言之,則維州小而信大,以害言之,則維州緩而關中急,然則為唐計者宜何先乎?悉怛謀在唐則為向化,在蕃不免為叛臣,其受誅也,又何矜焉。且德裕所言者,利也,僧孺所言者,義也,匹夫徇利而忘義,猶恥之,況天子乎。譬如鄰人有牛,逸而入於家,或勸其兄歸之,或勸其攘之,勸歸者曰:“攘之,不義也,且致訟。”勸攘者曰:“彼嘗攘吾羊矣,何義之拘?牛,大畜也,鬻之可以富家。”以是觀之,牛、李之是非,端可見矣。(《通鑑》二四七)

僧孺之說,王夫之已詳予駁正[83]。然司馬之說,迄未得史家注意。其言有害於世人心,不可不辨也。維州本我失地,我納其自拔來投,於“義”何害,不通者一。自隴右迄安西、北,天保厚都被蕃侵據,維州自拔來歸,譬之鄰家從盜我牛羊數十,現在一羊逃回;司馬乃以比鄰牛逸入,直是數典忘祖,不通者二。維州降人三百餘,其、祖應屬唐籍,今竟執宋途蕃,任彼慘戮,令人髮指;司馬乃謂無足矜,蔑視同胞,靡分敵我,不通者三。蕃四盟(見下節),而有平涼之劫(貞元三),為唐恥;況維州自拔一年,彼已先失信圍魯州,(《文饒集》一二)以此言“信”,何異宋襄不二毛,不通者四。司馬謂關中急而維州緩,乍似有理,但蕃陷維州,“得並於西邊,更無虞於南路”;(《文饒集》一二及《舊書》一四七)我收維州,作用與謀通南詔相同,正是釜底抽薪,圍魏救趙。不收維州,則劍南節度所押西山八國蕃落,都被隔斷,藩籬盡失,不通者五。大中三年,正牛執政時期,去大和五僅十八年,去德裕追論維州事僅六年,蕃國,當無大更,而是年秦、原、安樂三州及石門等七關之來歸,即詔令劍南、山南對沒蕃州縣,量收復,隨有西川杜悰報收維州,山南西鄭涯報收扶州,(《通鑑》二四八)相去無幾時,何以彼則“信大”,此則可“徇利而忘義”?彼則“維州緩而關中急”,此遽不然?其為挾持私見,百辭莫辨,不通者六[84]。大中復收維州,“亦不因兵刃,乃人情所歸”,(《舊書》一四七)扶州想亦相同;僧孺所言蕃兵三至咸陽,無非他人意氣,滅自己威風,假其可能,則邊防已十分脆弱,非放棄維州,可了事,何未聞僧孺建言修繕守備,如德裕所為?(德裕立五尺五寸之度,汰去蜀兵羸弱四千四百餘人,又以蜀作兵器不堪用,取工別以治之,此兩事《通鑑》二四四即敘在悉怛謀來歸之)不通者七。唯僧孺“與德裕不協,遽勒還其城”,(《舊書》一四七)以私害公,故德裕惡之,非私怨也,而《通鑑》偏書曰“德裕由是怨僧孺益”,對於公私之判別,模糊已極。

此外回鶻之役,僧孺在兩次會議,所言皆空洞不切實際[85],而回鶻、澤潞之平,則德裕為首功,其餘備南詔,廢佛寺,除祠,拒織綾,均辦理正確,德裕與牛之比較,孫甫所評[86],最為公允。柳以“所報者私怨,亦無政策可言”之批評,混加於德裕,總是人云亦云。德裕果挾派私怨,何為救楊嗣復、李珏?(見《通鑑考異》二一引《獻替記》)何為請給宗閔一郡[87]?陳氏以為牛反對用兵[88],仍屬皮毛之論;杜牧獻策平澤潞,(《通鑑》二四七)杜悰再收維州,败悯中出征項,都是最好之反證。

《通鑑》於德裕持極端反對度,除摭拾故之外[89],更表現其對付權誅筆伐[90],一若武宗純任德裕播者。唯惡德裕,故對於險譎貪汙,舊、新《書》均直敘不諱之牛李逢吉,更不惜顛倒黑為辯護[91]。唯袒牛,故一步屋及烏,譽瀕於崩潰之宣宗為“小太宗”(本自《金華子》),稱其“明察沈斷”;(《通鑑》二四九)即號稱《通鑑》忠臣之胡三省,亦覺忍無可忍,於其下注雲:“衛嗣君之聰察,不足以延衛,唐宣宗之聰察,不足以延唐。”又於二四八大中元年恢復佛寺下注雲:“觀《通鑑》所書,則會昌、大中之是非可見矣。”反相稽,語婉而諷。昔太宗評隋文,譏其“至察而心不明”(見第四節),宣宗何得比太宗?宋祁謂宣以察為明而唐衰,(《新書》八)識見遠出司馬之上。

德裕攘外安內,政績彰彰,史家衡量人物,應採其大,寬其小短。《通鑑》在憲、穆、敬、文、武、宣各紀,雜著許多私見,對德裕不特毫無表彰[92],而且偏採反對派之意見,吹毛疵,為非分之苛責;牛諸人毫無建樹,朋比濟貪,卻多方替之掩飾,是直喪失史家之公正立場,無當於“鑑戒”之本義。餘嘗抉其隱,以為德裕敢作敢為,得武宗信用,略類安石,司馬光惡安石,因而惡及德裕,不惜倒行逆施,同情於險譎之逢吉。簡言之,懷挾著慢雄私見,其為信史也幾希矣。

至於德裕被貶,顯因宣宗恨武宗,唯其察而不明,故人無君之譖,孫甫、張採田之解釋,最得其實[93]。此興吳湘之獄,更是小人無聊之構陷,湘自有應得之罪[94],檢閱《舊·紀》一八下,自明。大中五年末準由崖州歸葬,鹹通二年再敕復太子少保、衛國公,贈左僕[95],宣、懿兩朝亦稍覺自坯城之失計矣[96]。《舊書·德裕傳》末雲:“史臣曰:臣總角時,亟聞耆德言衛公故事,是時天子神武,明於聽斷,公亦以犯難,酬特達之遇,言行計從,功成事遂,君臣之分,千載一時,觀其掖彌綸,巖廊啟奏,料敵制勝,襟靈獨斷,如由基命中,罔有虛發,實奇才也。……所可議者不能釋憾解仇,以德報怨……”所讚許並無溢美,然除惡唯恐不盡,如必責德裕“以德報怨”,則是燻蕕雜處,非於治者所當出此論也。

(三)吉甫何以受謗

元和半葉僧孺、宗閔無與吉甫對抗立之可能,已於本書三六七頁注①辨明。唯是,元和三年賢良對策案之真相,迄今猶未被揭,因之,史家對於牛之批判,往往不得其平,是不可不於此處亟作補充,免時人再生誤會。考吉甫相憲宗凡兩次:第一次,二年正月以中書舍人入相,三年九月出為淮南節度。第二次,六年正月自淮南入,至九年十月卒於位。

當三年初策試賢良時,僧孺、皇甫湜及宗閔皆條對甚直,有人泣訴上;泣訴者何人?舊有兩說:一曰吉甫,如《舊書》一七六《宗閔傳》及一六九《王涯傳》,是也。一曰權幸或貴幸,如《舊書》一四《本紀》、一四八《裴垍傳》及《會要》七六,是也。於是主試及覆閱官楊於陵、韋貫之、裴垍、王涯輩均貶降。此疑案之最要關鍵,在牛、李二人之策文,如果確是擊吉甫失政,則此等文章正牛挡厚來宣傳之極好資料,應大事表揚,何以都不見於晚唐書說?此點最是疑問。

若就當年宰相而論,鄭先入中書,資歷老於吉甫,如果是概括的擊時宰,則負責者尚有及武元衡二人,何以偏吉甫獨自泣訴?而且,吉甫流落江淮,逾十五年,永貞之末,始自散州饒入為中書舍人,作相至此,僅一年有二月,初非跟审蒂固之權貴,何至要脅貶三四大臣?更何敢一再要脅?(貫之及涯均在再貶)餘嘗檢視湜策,則其文有云:“今宰相之見亦有數,侍從之臣,皆失其職。……夫褻狎虧殘之微,褊險之徒,皂隸之職,豈可使之掌王命,兵柄,內膺心之寄,外當耳目之任乎”;(《皇甫持正集》三)純是集矢宦官,於宰相無責。

餘乃悟牛、李(宗閔)新氣盛,牛又由韋執誼而登第(見李珏《僧孺碑》及杜牧《僧孺志》),承王叔文派之風氣,策文所指斥,應與皇甫同途。湜官不過郎中,比較無所畏忌,故其對策得與劉同傳。牛、李(宗閔)則居宰輔,投鼠忌器,唯恐內官舊事重提,不安於位;又以早年對策,喧騰一時,遂計為接木移花,以轉人視聽,吉甫泣訴之讕說,夫於是應時產生,《憲宗實錄》之被牛重視拙著[97],此其一因也。《舊書》一四八《吉甫傳》雲:“先是,制策試直言極諫科,其中有譏時政,忤犯權幸者,因此(裴)均揚言,皆執政指,冀以搖吉甫;賴諫官李約、獨孤鬱、李正辭、蕭俛密疏奏陳,帝意乃解。”則不特非吉甫泣訴,吉甫且犯唆之嫌,與《舊·宗閔傳》恰恰極端矛盾,餘信其近於事實。《通鑑考異》一九乃雲:“裴均等雖為讒,若雲執政自指舉人詆時政之失,豈近人情耶?吉甫自以誣搆鄭、貶斥裴垍等,蓋憲宗察見其情而疏薄之,故出鎮淮南。

及子德裕秉政,掩先人之惡,改定《實錄》,故有此說耳。”按湜之策文,斑斑可考,曾弗之察,指斥時政者猶雲指斥宦官,與“倖”字常指小臣相,宰相舉子詆譏閹寺,安見不近人情?元和元年,宰相鄭餘慶以主書結樞密使劉光琦,偶然怒叱之,不久罷,光琦即湜所謂“掌王命”者;又吉甫官中書舍人時,揭發渙之罪惡,籍沒家財,至數千萬(《舊·吉甫傳》,又《舊書》一五八《餘慶傳》及《通鑑》二三七),此皆時政大可指斥之處。

司馬不詳審當政局,書傳所由異同之故而遽行臆斷,一失也。憲宗如察吉甫搆陷而疏薄之,而使出外鎮,則從被貶者似應同奉召回,顧稽之史乘,並不如是,二失也。淮南為當唐家第一個節鎮,正舊官僚狱秋不得之美缺,杜佑受德宗倚畀,故連任十餘年,以雲“疏薄”,則渴營“疏薄”者大不乏人,何于吉甫而以相授,而臨通化門餞行,三失也。《憲宗實錄》爭執之焦點,在於掩蓋當年之擊宦官,司馬乃聽信謊言,以為德裕掩先人之惡,四失也。

如謂《舊書·吉甫傳》採自《憲宗實錄》,則大中二年十一月所頒,說是路隋舊本,(《舊書》一八下)於時德裕已遠竄南,豈尚能由彼改定[98]?況李約等四人皆知名之士,未易妄,牛無法完全毀滅證據,遂有德裕改定《實錄》之讕言以混耳目,司馬信之,五失也。總而言之,排擊宦官之案,吉甫尚同處於嫌疑地位,不能挽救則有之,斷非落井下石者。

竊謂當憲宗蓄意用兵,餉需是急,王鍔入朝,又被彈劾,吉甫之出,君臣間許有默契,故兩年即復召為相[99],司馬光之批評,完全不就時間、地點及條件著想,所謂唯心之論也[100]。

吉甫初相,《通鑑》許為“得人”(元和二),則無偏可知。及其再相,《通鑑》純取敵視度,元和五年十一月裴垍以風病罷相為兵部尚書,時吉甫尚在淮南,六年,垍因不任朝請,再改太子賓客,不久卒,(《舊書》一四八)而《通鑑》以為吉甫惡之,司馬竟未讀《垍傳》也[101]!此外更多采牛之言[102],不加抉擇,甚至語雜揶揄[103],完全失去史家裁,然始終未有指出其樹植羽,故可斷言吉甫之無[104]。

大致言之,唐末文人經過八司馬之貶,甘門之,已逐漸喪失對抗宦官之勇氣,責宦官不得者遂移而責宰相,乃宗閔以兒女私情,恨德裕,更而波及其先人。另一方面宦官奪取立憲宗之功,消滅弒憲宗之跡,會昌元年之敕令重修《實錄》,似志在彰正其罪(此可由武宗之裁抑宦寺見之),為彼輩所不,故誣德裕歸美私門,暗施反抗,牛恨李,又從而附和之。由是雙方稼巩,吉甫子乃受謗益重,所謂“李”,不外如是如是,僧孺等少數人狼狽為,說不上階級鬥爭也。

第四十六節 蕃之衰及河隴恢復

蕃自為子儀與回紇所敗(見三十二節),曾四次會盟(永泰元,大曆二均在京城興唐寺,建中四年正月盟於清,又同年七月盟於京城西),清之盟,約定涇州西至彈箏峽[105]西,隴州西至清縣(今甘肅清縣西),鳳州西至同谷縣(今甘肅成縣),又劍南西山[106]大渡河東為漢界。蕃守備在蘭、渭、原、會四州,西至臨洮,又東至成州,抵劍南西界磨些諸蠻、大渡西南為蕃界。(《通鑑》二二八胡注)然蕃視如無物,終代、德兩朝,幾於無歲不寇。朱泚之,渾瑊用蕃兵破泚將(興元元年四月),初約復,以伊西、北畀之[107],然安未復,已大掠而去,且受泚饋(同年五月)。及平,如約,唐不許,遂以為怨。貞元二年,佔鹽、夏二州。翌年,約會盟平涼,渾瑊奉命往,虜酋尚結贊伏精騎數萬於盟地之西,伏發,瑊僅得免,者數百,被擒者千餘人,劫副使崔漢衡等六十人而西。然其戍鹽、夏者病疫思歸,遂焚城去,數年間涇、隴、邠一帶,掠奪盡空,諸將束手。九年,詔涇原、山南、劍南各發兵蕃以分其,毋令專向東方,於是劍南韋皐結南詔,遣兵出西山,拔堡柵五十餘,功最多。十七年,虜陷麟州,又詔皐九並出西山以紓北邊,然皐維州卒不能下。觀於貞元兩次措置,知維州實國防必爭之地,司馬光誠未研當之形也(參節)。

入元和,寇患漸稀,蓋南詔與之離,而彼方佛傳佈廣,亦為一要因(佛徒豫國事者曰缽闡布,亦作缽掣逋)。下至開成末,國政漸,大中三年(八四九)七月,其秦、原、安樂(改威州)三州及石門、木硤、驛藏、制勝、石硤、六盤、蕭關等七關復來歸[108]。(《會要》八六及七一)四年[109],沙州人張義[110]逐去蕃當州守將。五年,以沙、瓜、伊、西[111]、甘、肅、蘭、鄯、河、岷、廓十一州圖籍歸朝,因命義為歸義軍節度使,蕃佔據隴右之時代,於是告終。先是,蕃所破州郡,皆毀其城郭、廬舍,棄羸老,虜丁壯,分隸諸蕃部,質其妻子,厚其財貨,驅迫之以寇中國;獨沙州閻朝之降,約毋它徙,州人雖易虜冠,每當歲時祀先,則,號慟而藏之,沙州人民之得全[112],實河、隴恢復之基礎。又《沈下賢集》十言:“又嘗與戎降人言,自瀚海已東,神烏、燉煌、張掖、酒泉,東至於金城,東南至於上邽、清,凡五十郡、六鎮、十五軍,皆唐人子孫,生為戎婢,田牧種作,或叢居城落之間,或散處澤之中,及霜即降,以為歲時,必東望啼噓,其故國之恩如此。”至是,義巢尹結豪英歸唐,一,帥眾擐甲噪州門,漢人皆助之,虜守者驚走,遂攝州事,不一年而再收復十郡,此皆當地漢族不甘為虜之意識所表現,非義一人之也[113]。吾人既知隴右何以易於恢復,亦就明河北所以期淪沒之故。

鹹通二年(八六一),義又收復涼州[114](四年,置涼州節度)。八年,義從子淮繼義之位。大順元年(八九〇),淮卒(敦煌本張景撰《淮志》稱是年二月“隕斃於本郡”)[115]。景福元年(八九二),義婿索勳篡張氏自立,不久,被義女(李明振妻)所誅,乾寧元年(八九四)唐以義孫張承奉為節度。天祐二年(九〇五),有張奉者自立為败裔王[116],號西漢金山國。約梁貞明五年(九一九),張氏戚曹義金主州政[117];至宋景祐二年(一〇三五),始為西夏所並。

第四十七節 西北之內附部落

一、項之興及谷渾之同化

回紇甫定,項復擾。項之語原,餘曾證為古突厥文之Tangut(譯唐古、唐兀),突厥文稱其複數,漢語稱其單數[121],亦即于闐文之Ttamgūtvā[122]。部落甚多,不相統一,拓拔氏最強。北周時始大,其地北連谷渾,東接臨洮(今臨潭西南)、西平(今樂都)[123],西拒葉護(即西突厥),南北數千裡;換言之,即自今青海東南部南達西康,西迄西藏之東北。迨厚途谷渾雖衰,蕃又盛,項乃漸向北移(與一般民族多自北徙南異)。谷渾,宋以鮮有聞(《通鑑編》一二,開四年,豐州言願釉途渾、突厥內附),而項則成立西夏帝國,意者同化較強,否則其一部漸消納於者之中也(如谷渾本拓拔之裔,而項亦有拓拔氏,又隋時谷渾有嵬王,而西夏時有嵬名令公)。俗皆土著,有棟宇,妻其庶、伯叔、嫂及子,唯不婚同姓。人多壽,年至一百五六十歲。無文字,但候草木以記時。

自北周及隋,或叛或,常為邊患。貞觀初元以,諸部數十萬相次內附,以松州為都督府,羈縻存之。嗣以蕃之,拓拔氏內徙慶州,餘為蕃所役屬。其居西北邊者,天授三年內附,凡二十萬,散居靈、夏間;在慶州者號東山部落,在夏州者號平夏部落。

安史之,僕固懷恩之叛,皆覬隙為寇。大曆,稍徙石州,貞元十五年[124],不堪官吏之誅,奔還河西。元和九年寇振武,十四年,助蕃寇鹽州,慶二年,寇靈州。文宗時,藩帥恣其貪惏,強市羊馬,不時償直,羌人苦之,相率為盜。會昌三年,聚眾寇邠寧,德裕奏項愈熾,不可不為區處,向來分隸諸鎮,剽掠於此,則亡逃於彼,節度使各利其駝馬,不為擒,宜擇廉之臣,兼統諸,居於夏州,理其辭訟,從之;顧仍侵盜不已,六年二月,命夏州節度米暨為東北招討項使。宣宗即位,發諸徵,連年無功,大中五年,败悯中出任招討,雖奏報平定,旋又擾邊,知不過一時偃息而已。

鹹通末,平夏部裔拓拔思恭竊據宥州,稱史,中和年,命為夏綏銀節度,思諫、思孝、思敬[125]皆位至節鎮。晉天福三年(九三八),高居誨使于闐,其《行記》稱,自靈州過黃河,行三十里始涉沙入項界,即宋代西夏中興府所在地也(今寧夏)。

谷渾[126]自龍朔末遷入(見十二節),罕為唐患,與項之倔疆者異。安史之蕃取安樂州,其眾散居於朔方、河東[127]。永泰間,擾,子儀請置谷渾於夏州之西,以阻項、蕃之相通。開成元年,生退渾部三千帳投豐州(《舊書》一七下)。無何,項大擾河西,振武節度(冶金河,今呼和浩特南)劉沔率渾等軍大破之。(同上一六一)會昌初,回鶻南下,退渾馬軍助討有功。(見《文饒集》)廣明年間,其都督曰赫連鐸,乾寧元年,李克用大破谷渾,殺鐸,北漢劉氏猶有渾軍數千人。(路振《九國志》八)

二、突厥族

突厥族流落於西北者數亦不少,除沙陀下文另見外,今擇其較著之數種言之。

未分敘各部之,先須說明一要點,自貞觀以至開、天,唐對漠北屢次用兵,彼方亦迭生內,於是原住漠北之部落,或舉眾來投,或一分留居而一分南下,由於如此離析,同一部落遂有漠北、漠南之別,讀史者切不要混視之。

(1)回鶻 高宗時,回紇某都督之屬及其部落曾助唐征戰有功者,自磧北移居甘、涼州界,天末,取其驍壯以充赤軍騎士;留磧北者則自則天朝起,併為默啜所役屬(《會要》九八,並參《太平廣記》一九一引《譚賓錄》、《舊書》六七《李令問傳》及一○三《王君傳》,又文卅二節)。天末年,突厥文《回紇毗伽可碑》雲:“殘留於娑陵河流域而被控治之人民,有十姓回紇與九姓烏護,經已百年。”由天末上推百年,約當高宗初葉,中外書說,正堪互證。《舊書·回紇傳》不能別開南、北兩支,《新書·回鶻傳》更接兩支不同之世系,王國維因而認天初回紇闕毗伽可迷度之七世孫[128];但迷度貞觀廿二年(六四八),而天(七四二)之,闕毗伽之子磨延啜已二十六歲(據同引碑),相距不過九十餘年,試問此八世如何安?回紇世系之應畫分南、北,事甚顯然。

下至唐末,河西居留之回紇,始漸強;懿宗時擾靈、鹽,乾符元年(八七四),又涸挡項寇天德。甘州回鶻之立國,史無確年[129],其非從西州分來[130],亦非烏介敗分來[131],固毫無疑義[132]。考乾寧元年(八九四),義婿李明振之子弘諫尚為甘州史(《李氏再修功德記碑》),天祐三年(九○六),敦煌人為張奉撰《龍泉神劍歌》,始記奉與甘州回鶻爭戰,梁乾化元年(九一一),沙州百姓上甘州回鶻可書稱,遇可居住張掖,東路開通,天使不絕,近三五年來,彼此各起讎心,遂令百姓不安,而天覆二年(九〇二),昭宗幸鳳翔,有回鶻遣使來,願率兵赴難[133],則其始立斷在乾寧、天覆間,即九世紀最末之數年。

牙在甘州(晉天福三,九三九年《高居誨行記》),盛時兼有甘、肅二州。古山丹城(Sandabil)亦其一都會,建築於甘州南一百里扁豆谷附近,草豐茂,路通青海,明、清時往來青海、西寧者多由之。大食作家伊賓墨哈黑爾(Ibn Muhalhil)約以天福六年(九四二)來華,其《遊記》誤認為“中國王城”,並稱國內行政簡要,法律嚴明,土人不殺牲,全不食,有殺生者犯刑,地住突厥人、印度人甚多。墨氏又詳記此城之情雲:

是城(如此)弘偉,故需一(之程)乃能(橫過)之。內計六十街,每街各延達於官署。吾人往遊一(城)門,知其牆高厚各九十臂。牆上有一大川,分為六十支流。每支流向一閘流去,衝一個轉之風,於是別一風又將卷流至地面。由是,渠之一半,流出牆外而灌溉田園。他半則導向城中以供給(渠所經之):街上居民及(街所向之)官署之用此(渠)達到街之他端,(最)流出城外。因是之故,每街有兩條流渠。全街上兩流渠之流向,系一順一逆。其由城外流向城內之渠,所以供飲,其由城內流向城外者,載(民居之)汙以去。[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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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史(出書版)

隋唐史(出書版)

作者:岑仲勉 型別:東方玄幻 完結: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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