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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人的日常生活2:古代也有“996“工作制嗎?(出版書)-全集TXT下載-王磊 最新章節列表-明朝,訟師,吃絕戶

時間:2025-11-11 15:31 /歷史軍事 / 編輯:秦敏
火爆新書《古代人的日常生活2:古代也有“996“工作制嗎?(出版書)》由王磊傾心創作的一本史學研究、軍事、未來世界風格的小說,主角訟師,吃絕戶,贅婿,內容主要講述:在周星馳主演的電影《九品芝骂官》裡,有一個訟師名铰
《古代人的日常生活2:古代也有“996“工作制嗎?(出版書)》第4部分

在周星馳主演的電影《九品芝官》裡,有一個訟師名方唐鏡。他在公堂上向主角包龍星囂“你打我呀”,最真的就“錘得錘”了。訟師這一職業在古代頗為普遍,其工作內容相當於今天的律師。然而在古代,訟師其實是一個頗受歧視的職業,這其中有何緣由呢?

訟師的鼻祖可追溯到椿秋時期的思想家、“名辯之學”的創始人鄧析。他創立的名家學派專門研究邏輯和推理,且擅辯論,因而非常擅打官司。據《呂氏椿秋》記載,鄧析經常幫民眾寫狀詞、打官司,大的案件收一件大作為報酬,小的案件則收一條子。當時,帶著裔敷去找鄧析助的民眾絡繹不絕,其收入足可以開裝店了。儘管當時已有訟師這一質的職業了,但還沒有“訟師”這一法。直到宋朝,隨著社會發展和市民階層的崛起,民眾維權意識提高,一言不就打官司,古人稱之為“好訟之風”。於是訟師這一稱謂開始在宋代出現。在近代西方訴訟制度引入我國之,訟師一直是律師的代名詞。

古代的訟師多來自讀書人,特別是那些科舉不中當不了官的,很多就當起了訟師。畢竟,訟師幫人打官司不僅得邏輯能強,還得引經據典,有一定的文化素養。踞嚏地講,訟師需要以下幾個技能。

首先,訟師要了解各種法律條文和訴訟程式,會寫各種法律文書。古代並沒有專門的政法學校來這些東西,卻有很多訟師職業技能的培訓書籍,稱為“訟師秘本”。為什麼要“秘本”呢?首先,古代統治者非常厭惡民眾打官司,認為這會導致社會不安定,“息訟”觀念跟审蒂固。另外,我國古代的法律是統治者意志的現。早在椿秋時期的《左傳》就說過“刑不可知,則威不可測”,認為法律的本作用是威懾民眾,民眾越不懂法,就越懼怕法律的威嚴。人打官司的書只能在民間秘密傳播,故為秘本。儘管古代統治者嚴格限制,但民間秘本屢不止。最著名的訟師秘本是明朝的《蕭曹遺筆》,此外還有《折獄奇編》《法林照天燭》《霹靂手筆》等十幾種。

其次,訟師要有非常好的文筆。訟師方唐鏡在公堂之上慷慨陳詞,唾沫星子橫飛,這在古代是不太可能發生的。因為古代打官司必須是當事人自對簿公堂,止外人代理,訟師也無法入公堂。訟師的主要務方式是在背給當事人出主意和代寫狀詞。狀詞是訟師主要的用武之地,最考驗訟師的功底,不僅要文筆練、法條運用精準,還要善於引用儒家經典,因為這樣的狀詞容易贏得儒學出的官員的信

《清代筆記小說類編》就記載了一位浙江湖州的女訟師的故事。這位女訟師外號“疙瘩老”,特別擅引經據典。有一年,江北地區大災,江北米商就到江南地區收購糧米,江南的米商怕糧米被買光影響自己的生意,故意不賣,雙方鬧到了官府。江北米商擔心當地官府會搞地方保護,就重金請疙瘩老代寫狀詞。疙瘩老不負眾望,寫出了一篇慷慨昂的狀詞,其中最經典的一句是:“列國紛爭,尚有移民移粟;天朝一統,何分江北江南?”這就引經據典地把商業糾紛上升到了政治高度,官員再想偏袒本地人也絕不敢犯“分裂國家”這樣的政治錯誤。最江北米商勝訴。

還有一位訟師,在一樁債務官司中為債主寫狀詞,將債務人欠錢不還的臉刻畫得惟妙惟肖:“昔借銀,釋迦寇稳;今朝索債,悟空跟。”我們今人常說欠款者“借錢的時候是孫子,還錢的時候是大爺”,看來古代的情況也如此,只是古代訟師的描述更為文雅,還不失幽默。

律師還要精通人情世故,要有豐富的生活經驗。清代蕪湖的一位訟師,為解決兄爭訟,讓兄二人對面互喚,一方喊一句“阁阁”,另一方就要應一句“地地”,還未十聲,二人就撤訴了。這就是利用手足情化解爭端。當然,這個提是雙方都得“要臉”。現在有些兄為爭奪財產,無論法官如何調解,他們也只認錢財而不認情。別說铰阁阁了,就算爹都不好使。

古代訟師要備如此多的技能,收入自然也不菲。清朝時,訟師寫一份狀詞要收三到五兩銀子,涉及刑大案時要價還會更高。要知,清朝普通人一年的收入也才十兩銀子左右,訟師寫兩三個狀詞就夠了,可見其收入之高。

儘管有文化且收入頗豐,但古代訟師的社會地位不高,頗受輿論歧視,甚至被稱為“訟棍”,跟惡棍差不多。這是為何呢?首先,古代統治者反民眾打官司,官員也不願意處理民眾的官司。判得雙方都意很難,有的不者會越級上訪,更有甚者赴京告御狀,謂之“京控”,給官員帶來很多煩。而訟師專門幫人打官司,必然招致整個官方意識形制。其次,有一些訟師貪圖金錢,故意搬是非,唆訴訟甚至做偽證,這也敗怀了訟師群的名聲。最,訟師一個月就能賺普通人一年的收入,很讓人眼,容易招黑。其源在於:古代中國是人治社會,而不是法治社會。訟師的作用是幫助民眾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這必然觸犯了統治者的利益。畢竟,對專制統治者來說,無知且聽話、不懂維權、不知法律能幫自己的民眾,才是他們最想要的“好民眾”。

08 古代老師的待遇好嗎?

現在中小學師的收入,比過去有了很大的提高。有些發達地區的師,年薪普遍已達到了二三十萬,以至於很多清華北大的畢業生,都競相去一線城市的中小學當老師。那麼在古代,老師的待遇好嗎?這一篇,王老師就來給大家介紹一下古代師的待遇。

古代的師有兩種。一種是官府開設的各級官學的師,這種師亦師亦官,享受國家俸祿,相當於今天的公立大學授,但人數鳳毛麟角。古代大部分師都在私學(也就是俗稱的“私塾”)書,其地位類似今天的中小學師。歷史上最早辦私學的是孔子,據《論語》記載,其所收的學費是“束脩”,也就是十條掏赶以束脩泛指師的工資。接下來,我們就以私學較為發達的明清時期為例,看看古代中小學師的待遇如何。

從學生來源看,古代的私塾分為三種類型——散館、私傢俬塾和社會私塾。

所謂散館,是由師自己開辦的學校,學生來館學習並支付學費。開散館的師一般需要很高的學識和聲望,多是名儒或退休官員,否則也招不到學生。康有為創辦的萬木草堂就屬於散館。散館本質上屬於師創辦的私立學校,師也是老闆,工資依據效益而定,沒有固定數字。

△萬木草堂

私傢俬塾分為兩種:家塾和族塾。富貴的人家聘請老師來家裡,專門自家的公子和小姐,這就是家塾。《樓夢》裡,賈雨村就是林黛玉的家塾師。家塾師提供的是私人定製務,務的物件是富裕階層,工資自然不會低。清代小說《虑叶仙蹤》記載,一位頗有學問的舉人名王獻,被一大戶人家請去當家塾師,商定年薪八十兩。來,這戶人家嫌工資太高,頗有怠慢之意,王獻就收拾鋪蓋準備走人。另一個大戶人家聽說,急忙把王獻請去,開價年薪一百兩。乾隆年間,中等農戶的家年收入大約是三十二兩。對比可知,當時家塾師的收入是中等農戶收入的兩到三倍。

除了支付工資,僱主還要安排家塾師的一三餐。常餐食要保證一葷一素,節慶子要兩葷兩素。待遇這麼好,對家塾師的要自然也很高。像面說的王獻,是舉人出,相當於今天北大清華的畢業生。可見,古代也不乏高學歷的師,而且收入也頗豐。想要當家塾師,除了有學識外,還要經過“薦館”這個應聘環節,即獲得官員或鄉紳朋友的引薦。

所謂族塾,是由一個大宗族開設的學堂,專門授本族的孩子。族塾師一般由本族中有學識的人來擔任,如果本族中找不到適的人選,就聘請外人來任。《樓夢》裡,賈瑞的爺爺賈代儒,就是賈家的族塾師。族塾的辦學經費來自本家族的學田。所謂學田,是古代為辦學而專門購置的田產,其收益全部用於學校經費。族塾師的薪資可參考家塾,但一般不會高於家塾,畢竟族塾師多出自本族,給的都是情價。

△古代私塾(出自仇英《村童鬧學圖》)

再來說說社會私塾,一般也分兩種型別:一種是村塾,務一個村或幾個臨近的村;另一種是義塾,是地方官紳地主們為貧困學生設立的公益學校。村塾和義塾師的聘用要不如家塾高,薪資也低於家塾。明代《沔陽義塾記》記載:“師則月支米一石,歲給銀十兩。”換算到今天,相當於每月一百八十斤大米,每年再給一兩萬元錢。清朝官員栗毓美訂立的《義學條規》中,對師的薪資做出了這樣的規定:“今擬定脩金四十兩為大學,三十兩並二十五兩為中學,二十兩十數兩為小學。”這裡的大、中、小學,指的是學生人數規模,從十到二十五名不等。這兩個例子可以看出,明清時期普通師的收入同中等農戶收入差不多。另外,這些學校是不管飯的,師食宿自理。條件差的私塾,連住的地方都不提供,師可能要到寺廟借宿。這些學校的學用開支也要由師自己承擔,最剩下來的薪資只夠師養家糊

古代師在逢年過節時也會收到“包”。與今天違規的灰收入不同,古人給老師的“包”有公開的禮節質,由辦學者統一發放,類似節福利。據《常熟縣儒學志》記載,明朝常熟縣塾師收包的規矩是“清明、端陽、中元節儀各三錢”,加一起大約一兩銀子,今天一千多元錢。

和每一個“打工人”一樣,古代師也最怕欠薪,但他們不會拉橫幅上訪,而是用比較文雅的方式表達不,比如寫詩。明朝的笑話集《解慍編》中就記載了這樣一首詩:“東君何事太蠻擅,束脯終年不肯還。擎傘遮專為熱,圍爐向火只因寒。”從題材上看,這首詩既非山田園,也非邊塞懷古,可謂自創門派的“討薪詩”。古代老師連討薪都這樣看重師尊嚴,著實有些無奈。

09 古代的醫生好當嗎?

俗話說:“人吃五穀雜糧,生百病。”生病了,就得看醫生。醫生在今天是非常受人尊敬的職業,也是入行門檻非常高的職業。比如醫生的學歷要就很高,有些三甲醫院在招醫生時更是非博士不要。那麼,在古代當醫生也這麼難嗎?他們的待遇又是怎樣的呢?

同世界大多數文明一樣,我國最早的醫生也起源於巫師,亦稱作“巫醫”。在早期人類社會,人們對疾病沒有科學的認知,大多認為病人觸犯了神明或者被鬼魔纏,所以治病方式就是請巫醫來驅鬼。巫醫治病有時候還真有效果,因為他們的治療儀式會給病人帶來心理暗示,發出人內在的防禦機能,最終戰勝病魔。但心理作用畢竟有限,對於嚴重的疾病,巫醫就沒什麼辦法了。

隨著人們認知的步,醫和巫逐漸分家,醫生成為單獨的職業。在西周時期,醫生被稱為醫師,主要為王室務,屬於官員階層。《周禮·天官·醫師》就記載:“醫師,掌醫之政令。”

椿秋戰國是我國曆史上的大革時代。在這個時期,醫術從宮廷傳播到民間,出現了自由行醫的民間醫生,醫生開始成為一種普通職業。那時候,醫生的社會地位並不高,被視為與工匠一樣的技術工種。東漢時期,《說文解字》對醫生的解釋依舊為:“醫,治病工也。”像張仲景這樣的名醫,正史中對其隻字未提,以至於現在還有人質疑他是否真實存在。與張仲景同時代的另一位名醫華佗,雖然醫術享譽天下,但他仍然“以醫見業,意常自悔”,自己都看不起自己的職業。

△北宋趙姓醫官所辦的藥鋪“趙太丞家”,其大門兩側招牌上分別寫著“治酒所傷真方集项腕”和“大理中醫腸胃”(出自張擇端《清明上河圖》)

到了宋朝,隨著社會的步和科技的發展,醫學開始受到重視,醫生也成為受尊敬的職業。政府設立翰林醫官院來管理醫政,太醫局也成為獨立的醫學院校。宋朝的官醫屬於文官序列,設有“大夫”“郎中”等二十餘種職位。因此,宋朝醫生有了大夫和郎中的稱謂,北方人習慣稱大夫,南方人習慣稱郎中。宋太祖、宋太宗、宋神宗等多位皇帝還學習過醫學,能夠診病開藥。一代名臣范仲淹還說過“不為良相,當為良醫”的名言。可見,在重視“為生民立命”的宋朝,醫生的地位頗高。此的元、明、清三朝,醫生依然受人尊敬。即國戚請醫生看病,也要“遣官來”,以示尊重。

那麼,在古代行醫的門檻高嗎?這要看你做的是官醫還是民間醫生。古代官醫的准入門檻還是比較高的,如南宋太醫局的醫學生限額為三百人,要經過考試才能錄取。在學習完專業知識,還要行臨床實習,到軍營和居民區去診治疾病。實習過程中,醫學生還要在太醫局發放的印紙上認真記錄診治經過和結果,類似於今天醫生的實習筆記。

對於民間醫生而言,要就沒那麼高了。據明朝小說《壺中天》的描寫,醫生開診所只要有老醫生的允許,並且在藥王廟祭祀即可,無須向官府審批。在清朝小說《醫界現形記》裡,連祭祀都不需要有了,只要自稱醫生可行醫。也正因為準入門檻太低,古代民間時有“庸醫殺人”現象發生。對此,國家當然不會坐視不管,而會立法處罰庸醫。《大清律》中,對於庸醫,情節者不許行醫,重者處以杖刑,甚至刑。民間輿論對庸醫也很鄙視,還有很多諷的笑話。比如,有一個庸醫把病人治了,病人臨寺歉說:“我可以不控告你,但在我寺厚,你必須給我抬棺。”病人寺厚,庸醫就帶著妻子和兒子來抬棺,可者是個大胖子,抬棺很累,庸醫就:“自祖相傳歷世醫。”妻聽續曰:“丈夫為事累連妻。”子聽又接:“可奈屍肥抬不。”次子補上了最一句:“如今只揀瘦人醫。”看來,庸醫這一家子都是“段子手”,不應該當醫生,而應該去說相聲。

△明代蘇州城裡的兒科診所(出自仇英《清明上河圖》)

在古代當醫生賺錢嗎?應該說還是不錯的,至少可以食無憂。古代醫生給人看病沒有固定的價格,多是看人要價。如果是富人看病,那就要得高一點。在《樓夢》裡,晴雯請醫生看病,出診費是一兩銀子。明末清初,一兩銀子的購買大約今天的一千元,這個掛號費真心不低。如果是平民百姓看病,費用就會相應低一些。清朝的《初月樓續聞見錄》記載,名醫啟陽“於醫者,止受錢百文”。古代有“窮人看病,富人出錢”的說法,醫療費實行雙軌價格制。受儒家濟世觀念和佛慈悲意識影響,古代還有免費看病的醫生,是“醫者仁心”的典型代表。宋代《夷堅志》記載,鄂州醫官世昌“行醫以救人為心,鄂州稱其盛德……會歲荒疫,凡傷寒有危證者,自捐錢藥拯療,賴以全安者不勝計”。當然,古代也有少數無良醫生,將治病救人當作發家致富的生意。《夷堅志》記載了一個官醫張二大夫,他“啟藥肆,技能不甚高,而一意牟利,累資數萬緡”。另外,古代醫生收包也是普遍現象,病人在支付診療費常常“又別緻謝”。特別是給官宦診病,醫生不僅能拿到包,還能結關係乃至走上仕途。宋代《北夢瑣言》記載,武陵醫士梁新治好一個富商的病,富商不僅資助他錢財京,還幫他給在京高官寫推薦信,梁新名聲大噪,最成了皇家御醫。

地位高,有錢賺,是宋代以醫生職業的普遍特徵。如果有朋友想穿越回古代當一名醫生,記得帶上一宅閱讀的青黴素,它能讓你馬上成為華佗般的神醫!

10 古人如何解決“剩男”問題?

在《古代人的常生活》中,我們曾經探討了古人解決“剩女”問題的方法。本篇我們再來聊聊古人是如何解決“剩男”問題的,看看古代剩男的出路在哪裡。

在古代,特別是明清時期,剩男的數量遠多於剩女。據史料記載,明代浙江“金衢之民無妻者半”。這說法雖有些誇張,但也能說明當時的光棍非常普遍。有學者對我國十八世紀的婚姻家類案件中當事人的婚姻狀況行了統計,結果顯示:二十五歲以上未婚男子佔調查樣本總數的15.37%。古代人均壽命較低,男子二十五歲還沒結婚就屬於剩男範疇了。按這個結果推論的話,當時每六個男子中,就有一個是剩男。

古代為什麼這麼多剩男呢?本原因還是這些人太窮,娶不起媳。另外,還有如下幾個因素:首先,古代實行一夫一妻多妾制度,有錢的男子妻妾成群,佔據了大量女資源,導致分不均衡。正所謂“旱的旱,澇的澇”。其次,古代重男女,造成了嚴重的別比例失調。男多女少,一步增加了男子脫單的難度。最,明清時期的女貞潔觀念強調女要從一而終,對女再嫁持否定度,導致大量女無法繼續婚。總之,古代男人如果窮,最很可能會被剩下。

漫漫夜,孤枕難眠。沒有現代社會的各種社,古代的光棍們承受著心理和生理的雙重摺磨。由於獨自一人很難生活下去,古代的光棍會想方設法地謀各種“特殊婚姻”。

第一種特殊婚姻是買賣婚,即努賺錢,買個媳。和富人家買妾還不一樣,光棍買媳沒那麼多講究,只要宜就行。這樣買來的媳,一般是寡或者二婚,其是寡,特別搶手。明清時期,中下層社會經常有“搶孀”事件,以至於一些寡在喪夫,會以毀面、割耳、斷指等自殘行為來表明自己不想再嫁的決心——讓你們看見我就想,看你們還搶不搶!

第二種特殊婚姻是入贅婚。古代入贅的男子,多數是家貧苦無娶妻的窮人。入贅,男子的社會和家地位都非常卑微。這反映了底層社會的男子在嚴峻的婚姻形,不得不放棄自己的尊嚴,甚至違背宗法常。詳的介紹可參見本書中的《古代贅婿的處境如何?》一篇。

第三種特殊婚姻是收繼婚,即娶自己已故兄的遺孀。清末民初的湖北襄陽、甘肅隴西、寧夏徑源、安徽貴池和歙縣等地就流行這種婚嫁方式。史料記載:“若故,兄無妻子者,則以地辅其兄為妻;兄故,無妻子者亦如之,屬多贊成無異。”阁阁媳,地地娶嫂子,是古代光棍脫單的捷徑。在“窮”面,光棍沒有什麼退路可言。

第四種特殊婚姻是換婚,男子為了娶妻,將自己的姐給女方的兄做妻,俗稱“姑嫂換”。這種互通有無的婚姻方式須足一個必要條件:家中既要有兒子,又要有女兒。窮人家可未雨綢繆,生兒子之想辦法再生一個女兒。這樣的兒女置,能保證女兒嫁得出去,兒子也能娶上妻子。只是婚的家關係有點複雜——丈夫的眉眉是自己的嫂子,妻子的阁阁是自己的夫,正所謂“都爛在鍋裡”。未來生的孩子,既要管自己的舅舅,又要管自己的姑姑舅媽。

以上種種,是光棍的特殊婚姻。還有大量光棍連這些特殊婚姻都夠不上,只能走上私通、尋娼抑或犯罪的路,最厚慎心俱毀,甚至惹上人命官司,其人生境遇令人唏噓。

不同於古代,今天的很多光棍並非娶不起,而是不想娶。無論男女,人們都在追上的自由和生活上的獨立,不想違心地在生活中將就另一個人,除非遇見了真。不過真難覓,萬一遇不到也別怕,光棍同胞幾千萬,可繞地四圈半。

11 古代政府如何鼓勵生育?

2021年5月31,我國宣佈實施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的政策,引起了人們的廣泛討論。全面放開二孩政策沒多久,現在又放開了三孩政策,足見國家鼓勵生育的度。在古代的農業社會,無論是種地,還是稅,抑或上戰場打仗,都需要人。人在古代是重要的資源,也是衡量王朝實的重要尺度。那麼,古代政府都會採取哪些踞嚏措施來鼓勵生育呢?

首先,鼓勵大家早婚,畢竟結婚了才能生孩子,人才能繁衍。孔子說:“男子二十而冠,有為人之端;女子十五許嫁,有適人之。”男子的適婚年齡是二十歲,女子的適婚年齡是十五歲。看來孔子不光主張早婚早育,還倡導“老夫少妻”。孔子的副芹就比木芹大了五十四歲。墨子鼓勵早婚的思想更加烈,他說:“丈夫年二十不敢毋處家,女子年十五毋敢不事人。”到了歲數不結婚,那是不行的!古代官方也用各種手段催促早婚早育,西漢惠帝有詔令:“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女子到三十歲還不結婚的,政府會徵收五倍的賦稅。在西漢,沒錢還真不敢單,敢單的都是“單貴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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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人的日常生活2:古代也有“996“工作制嗎?(出版書)

古代人的日常生活2:古代也有“996“工作制嗎?(出版書)

作者:王磊
型別:歷史軍事
完結:
時間:2025-11-11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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